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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买一辆低速四轮电动车,上路后被交警扣押,要求买交强险,但是本人到保险公司购买,却被告知低速车无法购买交强险,找到交警询问在哪里买,可交警说不知道,自己想办法,请问如何处理?或到哪里购买交强险?

交通事故
2020-07-23 15:47: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理赔程序如下:
    1、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2、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 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全国统一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又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向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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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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