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谈的是包吃住,2000,双休,毕业证转正,没有说有试用期这回事。
入职后开了一次例会,2000的工资扣除其中的20%当作实习期绩效,员工转试用期才会发放,如果员工离职没有转试用期,20%工资不予发放。
每个月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当月的薪酬,考核成绩分为(A=80%,B=50%,C=30%若两个月连续拿C的员工将结束实习关系)
离职的同学这个月只拿了1000,而我没有离职工资发的也是1000。
(公司的奖惩制度只有惩罚没有嘉奖)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