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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了40多天的朋友,女方提出分手,能否要回谈朋友的费用

婚姻家庭
2020-07-31 14:41:25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彩礼钱可以要求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是恋爱期间的赠与,则不能要求返还。
  •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只要您在恋爱期间的花销不是带有特殊意义的赠与行为的话,比如1314、520,一般都是可以要回的.
  • 你好,你的费用具体是多少?你确定是彩礼钱?有订婚?还有就是你这个钱如果是谈朋友之间的开销,明显是要不回来的,但是如果是借款,是可以要回来的,你的问题表述的不是很清楚,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和我沟通。
  • 您好,请问您具体花了多少钱,用在什么方面?
  • 如果你支付的是彩礼钱,是可以主张要回的
  • 你好,属于赠与,一般不能要回。
  • 你这谈朋友用了什么费用啊?
  • 退还彩礼有法律依据,谈朋友的费用很难主张
  • 多少钱呢,你是哪里的,和我沟通,给你解决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彩礼钱可以要求返还
  • 您好,双方是否领证、是否在一起生活、是否因给付彩礼对另一方造成困难
  • 没有结婚,彩礼钱是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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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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