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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的公房拆迁,承租人改嫁迁出十几年,之前同住的前公婆一直居住在此二十多年,也无其他住房,请问,拆迁时如何分配?

房产纠纷
2020-08-07 22:35: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看,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依据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各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细则》、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按《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各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各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做补偿的。
  • 企业破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一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有好处,因为它拖着只会让企业走的路越来越艰难,而且还有员工的工资,破产的话好像好多方面的资金就不用偿还了,所以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有好处,虽然说破产了,但企业领导人还是有利润可赚;二从员工方面讲,企业破产意味着失业,事业也就意味着没有了收入来源,但每个人都有家庭需要照料,所以谁也不想失业,从员工方面讲没有好处。
  • 企业破产,需要进行破产清算,那么,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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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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