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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现在户口在男方的村里,我在村里有房,现在村里占地,我能分钱吗

民事相关
2020-07-27 07:19: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户口是随着一个人一生的凭证。一般情况下,结婚的双方都是女方将户口迁到男方家。当然,也有例外,因为我国自古以来也存在倒插门女婿的说法。



    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与你离婚的男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
  •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离婚纠纷中的一大难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需分割,个人财产是不用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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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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