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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四个月了,老公因为再次吸毒被抓强制戒毒两年,没有人照顾,可以申请保释吗

婚姻家庭
2020-07-24 00:18: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强制戒毒不属于刑事诉讼,并不能适用取保候审(保释)的规定。
  •   如果是被强制隔离戒毒,可以向戒毒场所领导申请请假出所。

      《禁毒法》第四十六条 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在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戒毒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批准其请假出所:
      (一)配偶、直系亲属病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离所探视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处理相应事务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戒毒人员应当提出请假出所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并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后,发给戒毒人员请假出所证明。
      请假出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天,离所和回所当日均计算在内。对请假出所不归的,视作脱逃行为处理。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再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应立即取消请假,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对于再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吸毒人员,可以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给予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二年,送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因身体疾病等原因,不适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办理社区康复(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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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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