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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工厂上班,试用期三个月,我做了半个月感觉没用,就想走。这周二,我去跟领导说,领导早上说让我走,下午直接变卦,说只能下个月才能统一走,我跟他说了一点劳动法,但是没有。现在辞职不了,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7-21 07:04: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n
  • 用人单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辞职,如果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如果尚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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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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