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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都是按照深圳最低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即每月公司缴纳110.5元,个人缴纳110.5元。 以和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确认公司的缴费标准是违反规定的。个人于2016年4月底向公司申请过一次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 调整后的缴费金额是公司530元,个人530元。 但是公司违反规定要求我这边签订了一个协议 要求我这边缴纳949.5元 公司只缴纳110.5元。 也就是调整后公司每个月从我的工资扣取419.5元 作为公司缴纳公积金的费用 请问这种情况违法吗,我该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
2020-07-21 17:04: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 公司盈亏扣员工工资明显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 一般来说公积金是单位一交一半个人交一半,如果公司通过减低薪资的方式来冲抵公积金,个人可以向人力资源单位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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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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