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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老公是江苏淮安人,老婆是湖北人,两人都在上海工作,现在想要离婚!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吗?

民事相关
2020-07-19 21:19: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恶 可以搜集资料起诉的
  • 在上海有满一年的居住证,可在上海法院离婚。如双方已对离婚各方面达成一致,可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具体来电咨询
  • 不可以的,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 在上海是否办理了有效的居住证明,请告知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
  • 只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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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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