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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二次吸毒被抓,行政处罚决定书处已15日行政拘留及1000元罚款处罚,1000元罚款已按要求缴纳。能否在以罚金的形式免于行政拘留?

交通事故
2020-07-25 22:27: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当事人已经签字,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是不需要交罚款的,刑事拘留是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还有一种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这个拘留可能会罚款
  •   第二次吸毒被拘留在拘留所,可以会见被拘留人,但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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