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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于2020年5月15日因意外从桥上摔入河里,送至县人民医治疗,进行了清创和伤口缝合,和外固定,全身拍片抽血检查。初步诊断为右胫骨上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一星期后进行了内固定钢板手术。手术当中,在伤口外面放那vs低负压吸引。十天之后拆开负压吸引。注,皮肤组织细菌培养有细菌感染。之后一个星期之后又连续做了两次细菌培养,还是有细菌感染。家属进自己建议转上一级医院继续治疗。转到市人民医院。在医院拍片,检查,化验。结果x光片还有一个位置骨折在县人民医院没有检查出来。市医院诊断为慢性炎症,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导致骨髓骨头发炎,慢性炎症。很难治愈。像这种情况,县人民医院有没有责任?对这次事故造成了延误治疗的错误?可以起诉县人民医院赔偿吗?

医疗纠纷
2020-07-20 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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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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