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下: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
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在哪里开
个体户经营场地证明是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明,是为了证明商家拥有场地使用权。个体户经营场地证明需包含注册地的房产证复印件、单位房产权单位盖章和住宅房居委会盖章。经营场所,指企业
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