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工内部股分红的事情想咨询一下...
我公司是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股占51% ,职工股49% ... 我是公司员工并持有职工内部股份... 职工股部分以职工工会持股会的名义参加股东会议. 现在持股会职工股部分分红,但持股会以我前几年业务亏损的名义扣住我的股票分红.... 来抵扣所谓的亏损(经营部分问题和公司有争议)
请教是否持股会有这个权力扣钱? 可以要求持股会给我书面的通知吗!目前只是口头的通知...
据了解持股会章程中没有这一条所谓的抵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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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前有亏损,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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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 副主任律师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联系电话1372807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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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公司的具体政策规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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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与公司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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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参与分红的权利,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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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