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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妈妈跟别人协商买了一套房,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对方收取定金5万元整并且写了7万元的借条收据。(注:我妈不认识字,并且没有和我们商量,写的借条我妈签字也不知情是借条)现房子未过户,因为我妈名下有一套公租房,没有购房资格,但是签合同前,没有人跟我妈提过我妈没有购房资格,现在不想买了,可以解约,并退还定金吗?

债权债务
2020-08-28 04:51: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录音录像、证人证明等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具体可以联系讲解详细处理意见。
  •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 定金是指为担保房屋买卖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而由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担保,担保合同的履行。如发生违约,则适用定金罚则。即: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
  • 订约定金的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其特点是:
    1)订约定金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
    主合同指租赁合同。也就是说,承租人虽然没有与房东签租赁合同,但并不影响所交的定金的法律效力,这两者不存在共存亡的法律关系。
    2)订约定金的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 房屋买卖怎样过户有以下几点步骤: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5%收取;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6.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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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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