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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差额的医院,我是正式编制员工,实习期三个月,领导说实习期间不给发绩效合法吗?实习期间要给买社保这些吗?

交通事故
2020-07-20 13:53: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扣工资不合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证明劳动者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社保在30天内未缴纳的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参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费,这个与员工试用期没有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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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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