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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和某合作单位达成协议,我派驻一名技术工人至四川甘孜州一公路工程工地现场担任钻孔机械操作手,现场服从该合作单位管理。我方派驻人员根据需要从成都赶赴现场,无工作时从工地现场返回成都。 2006年8月,根据需要,我方派驻人员又一次赶赴现场,并安全到达现场。但由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原因,所有合同段停工,此次我方派驻人员并未能到工作面开展一天工作(因为该合作单位在县城租住有房屋,每次我方派驻人员均先在合作单位处居住,待有需要时再由合作单位派车送至几十公里外的工作面),相当于此次我方派驻人员一直在县城休息。 但到合作单位县城租住处后,我方派驻人员的眼睛感到不适,后该合作单位现场负责人及时要求我方派驻人员在该地县城医院医治,但由于医治无效果,便要求其回成都医治。 我方派驻人员回成都后医治效果不佳,现视力严重下降,影响观看周围情况。 我想请问: 1、我方派驻人员视力严重下降,影响观看周围情况是否算工伤? 2、从法律意义上,我在此事件中有无责任,我需要对派驻人员作出赔偿吗? 3、从法律意义上,合作单位在此事件中有无责任,需要对我方派驻人员作出赔偿吗? 4、现在,我方派驻人员给我打电话说:因为怕原单位改制使其下岗,想办理一个残疾证,需要我出具一个此事为工伤的说明他说仅仅为办证用,不会用于向我索赔。但我不同意,他说不然就给我写一个保证:仅仅为办证用,不会用于向我索赔,此事与我无关! 我想请问:我如果有他写的保证,但以后他以我出具的此事为工伤的说明再向我索赔,法律支持他吗?或者我会有麻烦吗? 谢谢!

劳动纠纷
2007-03-21 09:09:41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请帮助一下我!
    谢谢!
  • 再ding!
  • ding
  • 谢谢回复!
    我还想请问:
    1、我说叙述的情况是否是属于因工作负伤的情况呢?
    2、“需要鉴定才知道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这个鉴定由谁负责去做?国家是否有规定,由某个具有某种资质的固定的医疗单位做,还是自己找一家做?
    3、鉴定单位作出什么样的结论表示应由我负责?如果我不服,应该怎么办?能向鉴定单位的上级单位提出复议吗?
    再次感谢!
  • ding
  •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我认为不构成工伤.
  • 谢谢回复!
  • 如果我以后还需要雇用工人到工地工作,怎样能避免发生工伤后的工人索赔问题?
    比如我以后给聘用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如发生工伤后可以避免工人向我索赔吗?因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啊?
  • 我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那我派驻人员可以向单位提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今天下午,工人给我打电话说:他向单位提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还是需要我出具一个此事为工伤的说明(他说仅仅为办工伤保险用,不会用于向我索赔)。
    我想请问:1、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是否需要所谓的“出具一个此事为工伤的说明”?
    2、办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手续?

    [[i] 本帖最后由 xxx_swjtu 于 2007-3-17 06:23 PM 编辑 [/i]]
  • 我在单位性质为项目部,自负盈亏,有项目则按单位规定比例交纳管理费、税费。还需交纳单位其他的比如:工伤保险、职工教育、福利费用等费用。
    按我叙述情况,假如我的工地出了工伤,那应该怎样处理?是否应该单位处理(因为我已经统一交纳了工伤保险、职工教育、福利费用等费用)?
    谢谢!
  • Help me!
  • 购买商业保险是不能免除你的赔偿责任的.
  • 刚才,工人给我打电话说:他向单位提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所在的总院安全科科长说还是需要我出具一个关于此事的说明(主要说明他得病是在到了合作单位居住处时发生,可以写清那段时间他还没有开展工作,在县城休息。并且注明当时该工人干的是我项目部的工程,并且也是总院的项目)。

    我想请问:1、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是否需要现在安全科科长所谓的“说明”?

    2、办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手续?

    3、如果按照客观事实写了,我会有风险吗?

    在线急等回复!谢谢!
  • 假如按照我所说的情况如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我方派驻人员回成都后医治效果不佳,现视力严重下降,影响观看周围情况”为工伤,那工伤补偿应该是我所在的总院还是我本人负责(因为我已经统一交纳了工伤保险、职工教育、福利费用等费用)?

    能否工伤补偿费用由劳动级社会保障局负责赔付(因为我交纳给总院的工伤保险费用实际是劳动级社会保障局收的)?
  • 你派的工人是总院的职工,不是你的职工,你没资格,职工与你总院(法人)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不是关键。对外部而言,是总院负责,但总院绝对要求你个人完全负责。
    我倒是认识,你派的人应由对方合作单位负责(如果在上班期间受伤),在病因为明的情况下,绝对不是工伤,如果确实是工作性质导致职业病(劳保也没做好啊),由你方和合作单位协商解决(为谁工作导致的职业伤害更大)。
    我不懂法,瞎说
  • 因工作负伤才能认定为工伤,需要鉴定才知道是否与因工作原因导致.
    没有出来结论前,最好是不按工伤处理,按非因工受伤处理,给其医疗期,按医保报销医药费用.
  • 1、是否工期伤由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调查认定。2、工预防工伤风险,应首先参加工伤保险;其次,根据需要购买其他商业险。但无论如何,发生工伤后,职工都有权向你索赔,你赔偿后可以向社保部门或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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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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