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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将案卷移交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后,在检察院审查期间,公安机关办案机关调取了新的证据,能否直接移交检察院

刑事案件
2020-07-23 16:36: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来看,在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当然须要将证据移送到检察院。
  • 你好,公安机关调取了新的证据,经过说明是可以直接移交检察院的。
  • 目前案件进行到哪一步了,还要看公安机关对新证据的认定如何才会决定是否移交检察院
  • 您好,按照刑事诉讼相关规定,是可以这样做的
  • 你好,当然是可以。这些证据可以在审理期间随时提交法院的。目前还需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如果涉及隐私不方便说的话,可以看我主页信息跟我电话进行联系,具体情况你可以联系我详谈,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对于您被侵犯的合法权利,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有更细致的需求您可以致电与我交流。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 侦查机关,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于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整体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进行审查起诉,侦查已经结束,案件已经移送至检察院公诉部门。意味着侦查机关对案件的管辖权到此为止,案件下一步归公诉机关管辖。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具有侦查权:一是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是审判阶段公诉机关建议延期审理获审判机关同意后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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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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