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合伙人瞒着我把企业抵押给银行贷款,他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做为我事后知道此事,我又要承担什么责任和不承担什么责任呢?如果事前知道我该如何来处理这事呢?
恳请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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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取银行贷款,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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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
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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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正常的贷款,而不涉及贷款诈骗之类的,你应该按照
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
若不归还,你需要承担
民事责任,银行会向法院起诉,依法查封你的财产(包括房产、银行账户、你配偶的财产等)。期间,你可以主动与银行和解,归还贷款。
若未能和解,且银行胜诉,银行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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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