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孩子。多次。语言威胁。 恐吓16岁孩子,索要钱财,四千多块钱,还有一个也是一样要了三千多块钱,都是多次,可以定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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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
4、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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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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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为涉嫌抢劫犯罪,如果你是受害人家长,可以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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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