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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因4月8日晚与另一室友因争电视看而吵嘴打架,我男友先推了他,于是两人就打了起来,结果我男友打成对方鼻子出血,事发晚对方就报110,当晚我们就把对方送到医院,检查出鼻子骨折,几天后也帮他把鼻子复位治好了。到5月底公安机关来调解时,对方提出要我们赔5万元,两次调解都不成功。到6月22日,公安机关又把我朋友找去,说经鉴定为轻伤,属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就立马关押起来了。7月1日正式逮捕。今天9月20日,法庭开庭,公诉人提出,鉴于自首量刑到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进行赔偿,量刑到六月以下什么的。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叫我去和对方协商(我男友已委托我办理他的事),民事赔偿,可对方提出赔他8千多至9千元,我觉很不合理,我们在事发时已主动赔偿了一千左右的医疗费,现居然还要赔那么多且有很多不合理的费用,经第二次协商,对方又只得要我们赔偿五千多元钱,我们还是觉得不合理,我们把他病治好了,且他也没工作,哪来的误工、营养费之类的,如果合理的话我们愿意赔偿。可结果没达成协议。那承办法官就说,协议达不成,判行就肯定重。难道不用分析案情,动机,手段、动机、危害后果等各方面综合衡量吗?公诉人的起诉是故意非法伤人罪,但我想说这是过失伤人,而且因根据打架事实及后果来定罪量刑?可今天的开庭却并不如人意?今天只是公诉人陈述起诉书及我男友的认罪事实,法庭还没作出判决,到周五才判下来。开庭结束后,那承办法官又和我说要我赔钱,我问赔了钱会怎么判,她说赔了就判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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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3 17:52: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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