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在店里和顾客发生争执,导致结怨报复,甲报复后措词说避开一阵,让他夫人替代上班.我让甲以实物投资的方式(他占总比例的21.2%,其余的都是我的)合伙就是看中甲在计算机方面的维护技术,现在让一窍不通的夫人代替我不满意,具体电话交谈后,甲竟然说他以后也不会正常上班了,一直让其夫人代替,这我决不允许.也违背了合作的初衷分工.甲提议:1 .去年5月分的实物投资打9折转让给我,我觉的甲在合伙时买的设备质量不好,1年刚过好多电脑都已修过,本人觉的不值. 2 实物投资可以搬走,但是需我作些补偿本人提议: 甲可以离开1个月,但是1个月以后甲不能正常上班,甲作自动退出合伙关系,实物投资无条件搬走.我觉的甲有些奇怪:在严重违反工作制度的情况下没有要求他退出,给他时间,竟然反咬一口1,去年投资的设备质量不好,85%的电脑主板都坏过或修过,拿下来简直是后遗症很足,(有维修点为证)2.实物搬走还要我做补偿?合作一年,所有实物投资的成本他都出来了,还赚了2万,(有帐本为证)我怎样作补偿?事情有甲引起,于店的声誉和正常工作都不利,我没有严厉要求他退出,给他时间---现在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04-09-20 23:26:0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