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合同签了公司天津总部,但是社保是缴纳的深圳的,现休产假是应该按天津的规定还是深圳的尼?另外产假期间,系统显示我的养老保险,工伤和失业保险中公司缴纳部分都显示0(未缴纳),只有个人缴纳部分,请问产假期间公司未给缴纳社保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该走什么流程维权

民事相关
2020-07-20 11:54: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看社保的购买地是哪个地区。
  • 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交费比例最低交费基数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这个就是最低标准。
    交费比例:
    养老,单位20%左右,个人8%
    医保,单位8%左右,个人2%
    失业,单位2%左右,个人1%
    工伤,单位1%左右,个人补交
    生育,单位0.8%左右,个人不交例
    没有全国统一的交费比例,具体比各地略有不同,个人全部交费比例最高就是11%
  •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 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您好,休产假全国有统计的规定。不合法部分可以到公司所在地附近劳动站投诉。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