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当事双方先设定为甲、乙。1、甲、乙两人在同一部门工作,一日甲方因工作被上级领导批评,甲认定此事是乙向上级领导告状所至(乙为甲主管领导),就到甲办公室骂乙。乙向甲解释,甲不听,在别人的劝说下各自回办公室。过一会乙到另外一同事办公室谈工作,甲亦在此。甲又提起刚才之事,乙向甲解释,甲不听并破口大骂乙,用脚踢乙。别人劝说不住,甲后来拿起椅子要打乙(被别人挡住),此时乙拿起茶杯还击对方,结果正好打在甲左眼上,至使甲眼睛受伤(甲平时眼睛高度近视,戴眼镜)。甲受伤后同乙达成私下合解,要求乙给治疗,伤好后再谈经济赔尝。甲左眼当时眼敛外伤,缝合、左眼眼底内出血。

交通事故
2004-09-21 14:07: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