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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合并子公司,注销子公司,子公司员工不转签能要求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0-09-30 06:57: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只要是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不能赔偿的。
  • 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的,应当自注销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子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子公司注销登记的程序是: 1、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4、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
  •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在法律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互不连带。1、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
      2、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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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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