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将剩余工程款打到我提供的账户里,但对方公司不认可,只认可委托人,这样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20-07-25 21:08: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个委托代理合同后,双方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即成立,是否要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要根据具体的委托事项来分析:  1、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在办理委托事项时,不一定需要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也可以不出具授权委托书。  2、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或第三方要求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被代理公司应该向代理公司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应该有:委托公司(被代理公司)与受托公司(代理公司)的名称、委托办理的事项及相应权限、委托书有效期等。
  • 委托收工程款需要的手续包括:1、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权限、委托期限,这是被委托人行使代收工程款权利的凭证。2、委托收取的工程款凭证。这是被委托人代收工程款数额等的依据。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这是证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