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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是北京户口,离婚前我把孩子送回衡阳,2019年11月离婚时,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父亲,2020年2月1日交接,但是因为疫情,孩子没有去北京交给他父亲,现在疫情有所松动,北京法院要求马上执行,把孩子从衡阳带回北京给孩子父亲,否则我会上失信名单,甚至拘留!但是我现在起诉打算变更抚养权,法院也受理了,请问我现在是不是先把孩子交给他父亲,然后在变更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07-22 16:38:28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对此已经进行起诉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您的权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大约什么时候开庭?建议您先与法院协商此事,谨慎处理。
  • 建议不要将孩子交给孩子的父亲,否则会增加变更抚养权的难度
  •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权变更的难度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实践操作中,如果抚养权已经协议归一方行使,或已经判决归一方行使,另一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归属的,若无法定情形,很难实现抚养权的变更。所以,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
  • 您好!您应该先履行原先的那份生效判决,把孩子先送回他父亲处。至于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还在进行中,尚无生效的判决支持您把孩子留在身边,您等后面的诉讼胜诉且判决书生效后再将孩子接到身边吧。
  • 既然法院要求,应先把孩子交给男方,再起诉变更扶养权。
  •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
  • 你好!你已经起诉变更抚养权而且法院也受理了,建议等待法院开庭审理的通知。
  • 先履行法律的义务然后在争取权利
  • 需要有充足证据证明对方不利孩子成长
  • 你好,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满足四种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对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沟通一致就可以依法变更。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没有变更抚养权之前需要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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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