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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于2004.2.26.因公事出差乘坐贵阳汽运公司贵阳-兴义的客车,行至断桥路段发生车祸导致10人死亡多人受伤,事后我被送到镇宁县中医院,由于受伤过重当晚被送往安顺市地区医院.诊断为腹部积水,骶骨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因手术难度大只能保守治疗.2004.9.11.转到贵医进行理疗.现虽然可以借助单拐行走,但左臀左大小腿及会阴部麻木有性功能障碍.在其期间对方已负医药费,伙食费,因我未婚索赔金额如何计算,如果打官司该收集那些材料.住院期间我公司交的1000元医疗费和送来的600元伙食费从每月工资中扣除,这样对吗,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

损害赔偿
2004-09-19 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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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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