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爸爸在我三岁时车祸死亡,我和妈妈一起生活至今,可是今年9月.爷爷去世.事隔半月.叔叔和奶奶打电话找我.让我去房产处给出个证明.奶奶要改房票.第二天他们把我带去.对我说到地方签个同意就行.可是房产处的公证人员告诉我.爷爷的房产我有继承的权利,如果我签字就表示我放弃权利.爷爷病重期间.奶奶和叔叔便以种种理由阻止我和妈妈去看爷爷.因为爷爷很爱我.也很担心我的生活.答应资助我一部分出国的费用.可能是奶奶他们担心爷爷会在离开人士之时会留给我什么遗言.爷爷有两处住房 .一处是公房.一处是死房.奶奶和叔叔在爷爷死后没几天就将公房的房票改成奶奶的名字.后一处私房因为涉及到必须得到我的签字才能改名,才哄骗我去房产处.我知道我的权利后拒绝签字.奶奶和叔叔马上不念及亲属的关系.对我和妈妈施加恐吓.9月14号 我收到法院电话.说奶奶起诉我.我取来起诉书.上边写的是奶奶起诉叔叔他们一家三口占有她的住房.前边是叔叔的名字.后边是我的名字.我没有住过一天她现在所说的私房.一直是叔叔三口住着.她说要回她的居住权.我不明白就问送达的工作人员.我没有占她住房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起诉怎么找我?工作人员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找我.就让我等通知开庭?上边除了被告人 后边有我的名字外.整张起诉书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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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起诉你是正确的,因为你也是继承人,你作为被告后就能分得你爷爷的房产了。公房的使用权你是无权分得的,你奶奶改成她的名字也是允许的,使用权只能由和他生前在一起住的人有权继承。你爷爷生前口头答应过给的纪念章.和一部分钱.可你奶奶和叔叔说爷爷什么也没留下,如果没有证据那谁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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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