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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快一个月的一起交通事故,当时红绿灯路口都是左转弯对方非机动车道过来,我在待转区,当天下雨视线模糊,由于刚起步,两车轻微相撞,对方电瓶车倒地压到右脚导致擦破皮有点淤青,当时去医院检查拍片没什么事,就是擦破一点皮,打了破伤风,拿了点消炎药,加在一起花了五六百块钱,对方也没说什么,当时检查没什么事我就走了,今天对方又打电话过来索要两千块钱,这个钱该不该给!

交通事故
2020-07-15 20:15: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先由交警做责任认定。建议补她1000,双方立份协议,把她打发了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1、首先需要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划分事故责任。明确事故责任才能明确电动车在撞人中承担的费用。

    2、关于治疗费用,要有正式的医疗证明与收费依据。可以先寻求交警部门的调节。

    3、交警部门沟通无效后考虑到法院起诉。

    4、法院在收到上诉书后,会先通知电动车车主方应诉,受开庭通知书送达的限制,时间会比较长。

    5、在上诉后和电动车车主应诉后,法院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讨论赔偿问题与偿还方式。

    6、双方不接受调解的,法院会依法开庭,根据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情况进行判罚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赔偿怎么处理,为你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这样的: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二)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实践中,判断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主要是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的比例。目前,有的地方以立法的形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即使机动车一方不负有事故责任,也应当承担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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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