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夫几年前向他朋友借了两万块钱,中途还过一万,加上利息好像还要还两万五,中途还钱是我外甥还的,然后我外甥重新打了张借条,借条的名字和按手印都是我外甥的,现在对方起诉到法院了,现在该如何是好

债权债务
2020-07-25 11:16: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什么时候开庭呢,在什么地方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借条只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书面材料,其上不要求出具借条的债务人按手印,只要债务身是合法的、借条上有债务人的亲笔签名、有所借的款项的金额、用途、还款期限、借条出具日期即可。对于到期债务,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 1、出借人书写借条,借款人签名按手印,这样的借条是有效的,具备法律效力。2、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系民间借贷关系,借条就是民间借贷关系的合同。法律并未禁止出借人书写借条,因此,出借人书写借条并不违法。借款人在出借人书写的借条上签名按手印,就是对出借人所书写的借条内容的确认,因此,这样的借条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 你好, 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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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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