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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一审判我执行,后上诉,但是法院开庭的通知我没有收到,错寄给了原告。二审判缺席,维持原判。已经过了好几年了,现在法院强制执行,请问怎么办?可以再申诉吗?

婚姻家庭
2023-01-24 12:00: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需要提供担保,强制执行,律师代理办理可同我联系。
  •   民事案件中,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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