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是贵州的在浙江外出务工人员,受今年疫情影响,厂里没有事情做,经朋友介绍就去了别的厂里打临工,5月23日因厂里架子刹车不稳摔倒,现左脚脚裸处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院了二十天左右,现出院了老板一分钱不想赔偿,请问我如果走法律程序怎么办?我在贵州老家怀孕七个多月了!老公现在没有一分收入,目前二三个月不能干活,老板一分钱也不想出,真的很着急怎么办?请问一下能给我们出个主意嘛![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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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做工伤鉴定吗?具体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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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中的人身
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认定;
2.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3.误工费;
4.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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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