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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迁移户口簿需要哪些东西

婚姻家庭
2020-07-17 13:59: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 异地结婚迁移户口需要的材料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结婚需要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一、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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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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