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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十年前丈夫有了外遇,我们一直到目前为止关系都很紧张。当时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所以一直拖到现在。目前男方又提出了离婚,他的意思是把房子给我。他什么都不要,但是我要求他给我相应的精神损失的赔偿。是因为在发生他有外遇的时候,我当时于由精神上接受不了他的背叛。精神上受到了刺激并曾经去过相应的精神医疗机构就诊过,后来才康复。并在这十年里,我们都没有同房过。他也没有履行过一个做丈夫的责任,请问我现在提出要求让他补偿我相应的精神损失费可以吗?这样大概会补偿多少?有没有一个补偿的比例?另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协议达不成。男的单方起诉离婚,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生效?

民事相关
2007-03-16 09: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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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为保障你的权益建议还是协商解决,你可以就离婚协议如果书写更能保障你的权益当面咨询律师,或请律师代书。具体细节可进一步电话联系 13764067632
  • 你好,精神损失赔偿要根据你们的经济情况而定;可以中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如果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开庭前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确有精神损害的,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一方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行为导致夫妻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在财产分割上,房屋归你,你并不吃亏,那就早点离了吧,精神赔偿就算了,象你这种情况要求精神赔偿很难得到支持的.
  • 对方有过错,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进行损害赔偿并由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进行判决.
  • 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有婚外同居,那么可以要求赔偿,但金额不会很大.
  • 一般在5000左右.可争取,如实在不行,则尽快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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