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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我到住房公积金处投诉了公司单位少缴的公积金,现在公司补缴的公积金到账了.如果我也把自己的钱补缴到账户里面,可以取出来多少!

合同纠纷
2020-07-16 20:49: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可以由单位出面办理补缴,不会对个人办理补缴。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 如果符合提取条件,公司缴纳的部分也可以提取出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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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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