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追问:事情是这样的:以前生产队的事情,由公社、农场、生产队三方签订协议,协议规定,生产队人员带土地并入农场,由农场安排该队人员生产生活等,但是农场起初是安排该队人员生产了,但是没过多久就以生产效益不好而不理不顾该生产队人员,队员只能回到赖以生存的土地上自力更生,期间农场一直不闻不问,10多年后农场,以协议为由,变卖该生产队这片土地,这个事情表明,这个协议是否违法?
解答:建议你将所签订的三方协议发到微信给我看看具体是如何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