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父亲:林** 母亲:万** 均系达州**教师)9岁的儿子林**,因患急性阑尾炎于2004年7月31日在达州铁路医院做了阑尾切除手术,由于手术差错、加之消毒不彻底,造成感染,儿子一直腹部疼痛。8月10日在经过他们检查,诊断为肠间脓肿,在没有明确告知我们手术后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给我儿子做了肠间脓肿引流手术, 8月11日医生检查引流物有异常,排量很多,然后告知我们说由于手术原因造成小孩病情严重,他们无法处理,需要送上级医院救治,随即用他们的救护车把我儿子送到了达州市中心医院。 经达州市中心医院诊断为手术后肠瘘,立即就给我们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情况非常严重,孩子高烧不退、引流量每天在1500毫升左右,身体受到巨大的伤害,非常虚弱。经过3天的治疗,病情没有好转,加上多日不能进食,体重急剧下降,我们万分焦急,为了儿子的生命安全,我们要求将小孩转入重庆儿童医院治疗,于8月13日儿子在达州车站领导的帮助下送上到重庆的火车,顺利转入重庆儿童医院。 重庆儿童医院的医生们诊断为:1、阑尾切除术后,2、腹腔残余脓肿引流术后,3、肠瘘。现在我们于2004年9月8日出院,已经回到达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