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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2年11月正式受聘于一个民营企业到目前都未正式签定劳务合同但是在今年年初时公司搞过一次人事制度完善工作。就是做相应的经济担保,我当时是让家里人给做的经济担保,担保协议是传真件。我从事销售工作到目前可能出现了一些呆坏帐有9万多元。按公司的制度应让销售人员赔偿,我很当心这笔钱会让我或家里人赔偿。

损害赔偿
2004-09-14 09: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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