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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前因为摆摊有人跟我抢位置,叫我把他位置让给他,我没让。他们强行把我的桌椅拿走,还过来推我三轮车推走,我上前阻止被推到在地,然后我爬起来与他打了起来,旁边他妈妈也跑过来拽着我衣服与手,与他儿子一起打我其间被他三次摔倒在地,左太阳穴旁被拍了一砖头,左眼眉毛处流血不止左脸颧骨破皮流血青肿,双手手肘,双膝盖外均摔伤流血。后停止我打电话报警,坐在地上喘气见他还在那里骂骂咧咧,我气不过。又冲上去拿钱拿铲子)()炒菜用的)把他打了,打在他的后脖子上并未流血,他也拿起一个锅砸在我头上。我更是愤怒从旁边坚持和砖头还要上去跟他打。,被他妈妈死死拽着着我的双腿。后警察赶到带往派出所。不去医院检查,只做了脑部ct。双手膝盖跟额头上的伤口只是做了简单的消毒包扎。第二天九点到派出所交资料。就做调解,警察判定属于打架斗殴自赔医药费,我不同意。,然后备份至下午4:00左右,因为手机不没收了,我不太清楚时间。然后又是调解,我坚持要赔偿。警察说,24小时调解不成就双方拘留,医药费自己可以起诉。因为我不懂从没进过派出所不懂这些程序。无奈之下就签了和解协议书,按了手印。 出来以后经了解发现,自己被两个人物打打的这么惨,居然你要费都讨不到。非常不舒服。现在就想问一下这种和解协议书。可以撤销吗?去起诉,还能打得赢官司吗?

民事相关
2020-07-11 20: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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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