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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受伤了,有7天的病假条,但这7天中排的有两天休息!这个病假是按7天算,还是5天算

劳动纠纷
2020-07-13 16:23: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病假条天数是否包含周末和法定假日的,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反映,《医疗期规定》中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时间过短,限制较死,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一定困难,要求适当延长医疗期,并要求进一步明确计算医疗期的起止时间。经研究,现对贯彻《医疗期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 病假时间是按照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长短来计算确定的。具体时间请查看下面法规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病假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根据你的情况,病假最多3个月,超出3个月的病假,用人单位可以在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综上所述,病假即为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同时,在各省、直辖市中,也会有相关规定,其规定时间应当不少于以上第三条的规定。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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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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