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因晚上太晚了,加上喝了一点酒,所以由朋友陪同住进某宾馆,聊了一会儿后朋友离开,他就关门睡觉了(宾馆房间是磁卡电脑锁)。第二天一早起来后发现房门开着,随身的东西没了,自己的东西(包括皮包,衣服,钥匙之类的)被服务员在公共厕所发现。然后他就报案了,公安局来了后转了一圈,拍了照,发现住在他对门房间的客人的门也开着,里面没人,然后查看住宿登记,是湖北人,服务员说早上五点多这个房间的门就开着了,他们走的时间也没退房,住宿押金也没要。所以公安局怀疑是这个房间的客人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