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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幼儿老师,因为紧急情况突然离职,说没打招呼。他那边说不发工资,请问我还有工资吗。我去了当地的劳动检查大队,不管,如果有工资得话,是全部得工资还是只给一部分。

合同纠纷
2020-07-15 04:56: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应当是全部工资。
  • 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有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一、自己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二、协商不成,速为维权作证据准备,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三、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纠察大队投诉;
    四、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五、符合一定情况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要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讨薪,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如果协商失败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带好相关资料和证据,例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去了当地的劳动检查大队,不管的原因是什么,没听说过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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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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