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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现在男方女方准备结婚,父母出首付给儿子买房,但是女方要求加名,先领证后买房,请问这样如果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划分

民事相关
2020-07-28 09:37: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离异,女方需要支付给男方首付款的全款,一半的共有还贷款项和自共同还款起该住房增值部分一半的钱,没有还清的放贷归女方个人债务,和男方无关,以上是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 如果男方在结婚前盖的房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盖的房子并登记在男方或男女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住房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前男方买下,登记人是男方一人,那么住房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她人名下,就是他人合法的财产,小夫妻离婚时,也无权分割该住房产权。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1、自愿协商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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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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