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个二手房的买房者,卖方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不是他的原因,而是房地产公司的竣工结算书还没有办好,整个小区都没有办理房产证,我们协商买房的时候曾经问过房地产公司,他们说竣工结算书很快就会办好,我们就签了一个合同,我付给卖方三分之二的预付款,等房产证转户给我后一次付清,可是等了很长时间房地产公司的竣工结算书还没有办好,卖方又在老城买了一套房子,贷了五万元的款,月月要还贷款,就提出要我再付一部分钱,卖方提出说如果三年五年房地产公司还办不好竣工结算书,就等于他的钱让我用而他还得还贷款、付利息,我也很担心,付给他吧不知以后会有什么事情,不付给他又觉得不合乎情理,我不知应该怎么办,如果付给他钱,我应该办理那些手续才能避免以后不产生纠纷,怎样才有一个稳当的办法来解决。麻烦您了!请帮助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