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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离婚开庭之前被告让原告撤诉,被告让原告自信调解,原告同意撤诉,撤诉之后被告有不同意自行调解,被告有玩失踪,原告可以在起诉吗

民事相关
2020-08-05 06:23: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2016年2月3日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官让原告撤诉,原告可以拒绝撤诉,要求法院依法审判。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干涉。法官之所以要求原告撤诉是为了尽快结案,免写判决书之苦,司法实践中原告主动撤诉,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如果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   首先,法院没有判决双方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执意离婚的,那么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继续生活。这与当事人第几次起诉离婚没有任何关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