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此即N的含义;+1是指,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解除劳动
合同的,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