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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写男方和男方父亲的名字,这种情况婚后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婚后对女方有保障吗

婚姻家庭
2020-07-29 23:21: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后父母首付为子女购房,除非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否则一般认定为对夫妻两的赠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
  • 父母出资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的,算是父母的房产,但是婚后过户给儿子和儿媳,并没有明确规定赠与一方,并且房产是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离婚分割的话,应该平均分配房产,而不是增值部分的一半。该种赠与已经交付,不能随便撤销。
  •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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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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