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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转租合同上要求我书面通知我因该怎么写

合同纠纷
2020-07-09 19:15: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出租人只能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把租赁合同认定为无效,也不能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由该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承租人转租租赁物时需经出租人同意,但如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出租人只能行使单方解除权,而不能当然的把租赁合同归于无效。此时形成的是两个法律关系,即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在转租情况下,次承租人如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出租人只能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而承租人若构成对出租人的违约,当然也有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而不能向次承租人主张。故出租人不能主张租赁合同、转租合同无效,当然也没有合同归于无效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后果了。
  • 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仍然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租与租赁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另外,转租合同中所规定的转租中使用收益,系以原租赁权范围为限,但经出租人特许者除外。对于转租合同中关于转租期限,我国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笔者认为,转租是以原租赁关系到为基础,具有附属性,故转租期限不应长于原租赁所余的期限。

  • 现在依据合同约定的那个条款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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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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