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食物中毒该如何赔偿? 我的餐厅发生了食物中事件,卫生防疫部门初步鉴定为意外事故。餐厅已对发生病情的病员进行了住院治疗,同时还垫付了有关人员的医药费和伙食费,并对住院病员每人支付100元的误工补助,住院病员最长的也只有5天,现在绝大多数已经出康复出院。现有几个问题请教: 一、餐厅发生了此类事件究竟应该赔偿哪些费用?赔付的标准和依据有哪些? 二、消费者是否该支付消费的用餐费用? 三、对消费者提出的精神损失费是否该赔偿? 四、对经医生检查已正常出院的孕妇在支付了一定的营养费用后,是否还该赔偿? 五、对进食后第三天住院的病员(因为先前没有出现食物中现象)是否也该进行赔偿? 不胜感激! 陈先生 2004.8.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