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于2004年3月29日将我的微型面包车出售给一个朋友,当时双方已经签了协议,协议上交待了有关交通安全事故由朋友方负责,并要对方在一月内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然而,5月9日,对方自己驾车(有驾驶证)发生了车祸,车辆没有保险,造成了经济损失.但目前对方没有支付能力,朋友方也从没有推卸责任,交警部门也从没有找过我,但车辆至今没有过户,车辆的户头还是我的,受害方说:要我承担责任.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想,我应该没有责任,因为我们事先签订了协议,朋友也不推卸责任,我的观点正确吗? 谢谢你了,我真的很着急,希望你帮帮我!

经济相关
2004-09-10 16:08: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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